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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单狐山脚下,灵狐村。
一个看起来穿着花布衣,梳着两条乌黑麻花辫的可爱小女孩正在村边费力将一块块砖头往村里搬,要问为什么?
这事要从一星期前,若叶刚到这里的时候说起。
话说,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到这个村子里的若叶,在思考了一番人生之后就果断认命了。毕竟,不认命也没办法,不是么?与其和记忆中那些无聊的疑点做斗争,不如现在加快自己成为单身女贵族的筹码更现实一些。
若叶此时并不知狐妖刘梦瑶留下的银两与信件,只当是自己半夜被拐卖了。有着被拐卖了的顾虑,才不是怕受虐待的若叶果断对自己不在原来村子的事情捏了鼻子,装失忆!毕竟……这里和那里差距也不是很大就是了,都是农家人,都吃农家饭。
然后若叶就和胡大宝一家生活在一起,胡大宝有个5岁的儿子胡小宝,由于若叶装失忆,自然是戏要做全套,所以也就装作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没名字可是个大问题,总不能小丫头片子、小丫头片子的叫吧!虽然没什么大事,万一她家人找来了总说不过去。胡大宝灵机一动,指着村边那条清澈的泑水河说道:“看你这娃子挺喜欢往泑水河边跑的,这河水又这么清澈,你就叫澈好了,暂时跟着我姓胡,叫胡澈好了!”
你才胡扯,你家都胡扯!
若叶一头黑线的回绝,俯身捡起地上的一片树叶轻声说道:“我既已经忘记自己过往一切,那么便如同这无根之落叶一般,叫我若叶就好!”
说罢,负手而立,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息围绕在若叶的周围。这个十三装的我给自己一个满分。
胡大宝到底是山野粗人,听不太惯若叶文绉绉的语气,只当若叶是大户人家孩子,自小带些文儒气息,憨厚的挠了挠头笑道:“行,你比俺懂得多,你说叫若叶就叫若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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